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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采企业:河北炜火实业有限公司
2024-01-31 12:00发布
2024/01/31 石钢外采重型折旧废钢1类集采计划

集采品类:钢筋切头-圆钢

集采周期:2024/01/29-2024/01/31

集采总量:50吨

规格描述:厚度≥3mm或直径≥8mm。统一料型的架子管、盒子板厚度≥2.5mm,≤850mm*850mm, 单重≤500kg
收货地址

河北省-唐山市

唐海路与华南大街交口西行200米石钢集团唐山分厂

集采品名

集采价格

当前价格调整

单价(小计)

请输入供货吨数

圆钢

¥3091/吨

+¥10/吨

¥4001/吨

预计货款额:¥80,020
供货须知:价格以实际送达时集采价格和实际入库重量为准
货款在线支付至您的平台账户,需自主提现


集中采购框架协议

甲方(集采方):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
乙方(供货商):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
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规,签订本合同

以共同遵守。

1. 货物名称及规格、数量、单价、货物运输

1.1货物名称及规格:废钢。

1.2数量:货物实际送达利废企业后,利废企业开具的结算单记载的数量为准。

1.3.单价:跟随废钢市场价格走势情况,以利废企业实际收货时(结算单为标准),甲方在再优云集平台公布的采购价格(含税价)为准。

1.4 货物运输:运输管理,运费、运杂费、包装费、装车费等运输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,装货要符合运输、接卸要求。

2 .交货时间、地点

本合同以乙方参与甲方在再优云集平台发布的集采活动为前提,交货地点与时间要求以集采公告及平台订单信息为准。最终实际交货时间以利废企业开具的结算单为准。

3 .货物交付于验收

3.1 双方约定通过再优云集平台进行送货,双方可通过平台查询及了解物流轨迹及物流进度,保障货物的安全。

3.2 乙方所提供货物应符合甲方质量标准,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:废钢中禁止夹杂放射性废弃物、有毒有害物质及密闭罐体(执行GB4223-2004标准),无油、无锈、无杂质、沥青、防锈层,符合甲方所发集采公告中利废企业的质量要求及管理规定。

3.3 对于货物质量问题甲方可以随时提出质量异议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,甲方有权在结算时扣除或降价收购。

3.4 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,由甲方或利废企业作数量、外观等的验收。如存在问题则由甲方与实际卖方协商处理。

3.5 乙方需保证所交付货物来源合法且货物所有权清晰,不存在争议,否则,甲方有权要求实际卖方赔偿全部损失。

4 .结算和付款

4.1 双方约定通过再优云集平台进行付款及收款。乙未授权除平台交易账户外任何个人、第三方收款,付款方脱离平台付款导致损失的,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及责任。

4.2 双方确认结算单后3个工作日内,甲方应将货款通过再优云集平台订单结算至乙方的平台账户内,乙方可通过平台自行提现。

4.3 乙方须在甲方完成全部货款结算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开票,并通过线上系统提供给甲方,由甲方通过平台自行下载。乙方可通过授权平台委托开票的形式向甲方提供相应票据。

开票类型及相关要求甲方应在集采公告中明示,乙方参与集采即代表阅读并同意该要求。对开票内容有异议的,双方可自由协商并调整订单信息,以平台双方确认的订单信息为最终解释。

5.合同期限

5.1 本合同自               日起(含当日)至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日(含当日)截止,为合同的有效期。

5.2 合同期限届满后,如双方事实上仍有本合同约定货物的供货在履行,则仍按本合同约定处理;双方另有约定除外。

6.其他

6.1本合同一式二份,合同各方各执一份。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6.2 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、补充,须由双方签署补充协议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法律效力。

6.3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。

甲方(盖章):法定章或公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乙方(盖章):法定章或公章

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: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:

签订时间:   年   月  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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